你我都是原住民

台灣人的祖先很多人都以為是來自福建的中國移民,此種自認中國漢人乃台灣人祖先的刻板印象其實是透過有政治目的的教育所造成。如今,許多的歷史、考古及醫學研究都否定了這個說法,底下將就各方面的研究及資料,說明台灣人大多數都是台灣原住民平埔族漢化的後代。

台灣被列入歷史記載的時間始於1582年,西班牙船長在船行經過台灣時高呼「Ilha Formosa」,意思是美麗的島嶼,並紀錄於航海日誌中。然而,考古學上於台東”長濱文化”的發現,證明了台灣早於據今五萬年以前的舊石器時代就已經有人居住,並不是荒蕪之島,而新石器時代的遺跡更是遍佈台灣全島。 早期居住台灣的原住民屬於「南島民族」,使用的語言屬於「南島語系」,與南太平洋區域住民的語言同屬一系。 約略分為20多個族群,住在山區者稱為「高山族」(約九族),住在平地的稱為「平埔族」(約十族)。

1616年已經有日本人來到台灣從事貿易, 荷蘭人於1624年佔據台灣,期間為了開墾及農耕需求,引進漢人從事耕作,然這些人力只是僱傭性質,而非移民。 荷人的政、教措施全不及漢人,未為漢人設置學校、教會, 荷人不視漢人為其屬民,教會亦視漢人為異教徒。因此所做的台灣「蕃社戶口調查」,均不將漢人計算在內。 根據荷蘭人的人口統計,荷據時期(1624-1662)台灣各地就有約三十萬人的平埔族 (註1), 而在荷蘭駐台最後一任長官揆一所寫「被忽視的台灣」中有記載, 當時漢人庸工人數為2萬五千人。 然而荷蘭勢力範圍只涵蓋台灣西部,且主要統治地區為台南,高雄一帶。 沈建德博士以1624年為起點以日本學者(註1)及文獻會資料建立人口模型以人口年增率0。7%估計(同時期明朝人口平均成長率為1.054%), 認為荷蘭時期台灣平埔族約有38萬人,非歸附原住民(含平埔族及高山族)有25萬(註2)。

1662 年荷蘭降於鄭成功,鄭家的東寧王國治理平埔族,態度與方法都比荷蘭人嚴苛激烈,對平埔族的剝削程度,更甚於荷蘭人,驅使奴役、虐待刻薄的情況時有所聞,使平埔族大為反感,並起來反抗。鄭式高舉反清復明大旗, 清帝國為消滅防堵鄭家勢力, 於1661年起實施堅壁清野的戰術對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地實施海禁,禁止人民跑到台灣,同時畫界遷民,在沿海地區的住民強制要遷到界內,並築界墻、立界石,派兵戌守,若越界則殺無赦。 以福建為例, 一千零四十八公里的海岸線居民都要遷移到界內。 鄭式王朝時期, 漢人為十一萬左右(註3)。

1683年清帝國消滅鄭氏王朝,實施驅漢政策,把鄭式王朝的漢人通通驅離台灣。 1684年施琅「諸羅減租賦疏」說得很清楚:「自臣去歲奉旨蕩平偽藩,偽文武官員丁卒,與各省難民,相率還籍,近有其半」。可見1683年滿清入台後約僅一年,就將鄭氏軍民趕回約有一半。到了1688年,「華夷變態」上記載:「以前台灣人口甚為繁盛,漢人民兵有數萬人,自隸清以後,居民年年返回泉州、漳州、廈門等地,現僅有數千漢人居住」。可見,從1683年的數萬趕到1688年,只剩幾千漢人在台灣,而驅漢行動並未因而停止。

清帝國納台灣入版圖,常駐在台灣的官士兵約一萬五千人,三年為一到就離開台灣輪調,為防止反清復明或造反再發生(事實上還是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官士兵選有家眷者,但家眷不可攜往台灣, 以其家眷為人質,這樣官員到了台灣就不至造反。 於是海禁不但不因此被撤消,而且再加上特別嚴格的禁令。從1661 年起超過兩百年的時間採嚴格的海禁政策,直到1875年「牡丹社事件」,日軍出兵臺灣,清廷在外強壓境之下,採納沈葆楨之建言才廢止。 期間此禁令只有在1732(註4),1748,1760年短暫開過三次給官士兵能攜帶家眷一同前往台灣。

1724年藍鼎元「論治台灣事宜書」:「若云番地,則全台皆疆番……。宜先出示,令各土番自行墾闢,限一年之內,盡成田園,不墾者聽民墾耕」,可見1724年清帝國據台時,全台灣仍皆「番」地。

雖然清帝國嚴格禁止中國人民移民到台灣,然而犯罪者,逃犯,或是在中國生活不下去的人仍想辦法偷渡到台灣,這些人多為來自泉州漳州兩地的男性,也就是俗稱的”羅漢腳”。他們冒者生命危險通過”10去6死3留1回頭”的黑水溝到台灣謀生,羅漢腳到台灣後,因清帝國法律的規定,漢人不得進入生番(未歸附)及熟番(以歸附)地界開墾或佃田。但因全台非番地者非常少,兵律及戶律的規定,令偷渡者在台無法生存。 於是透過結婚政策(入贅),同化政策,武力及騙取土地等手段(註5),取得土地,在台灣定居下來。

有些人認為康熙40年以後因海禁令漸為鬆弛,漢移民偷渡接踵而至,然而根據《台灣府誌》記載,1691 (康熙30年) 至 1711(康熙50年) 二十年期間台灣漢移民戶數並沒有增加而丁口亦僅成長1377人, 其中1691 (清康熙40年)至1711(康熙50年) 間丁口僅增加 755 人。可見或許有羅漢腳偷渡到台灣, 然能落地生根者仍在少數, 而能落地生根著也多以娶平埔族為妻。乾隆二年(1737)戶律又規定,漢民不得擅娶番婦,番婦亦不得牽手漢民。違者, 即行離異。 起因乃是因為羅漢腳藉入贅平埔族(母系社會)取得土地後,不但違反漢人不可進入平埔族地界開墾的禁令,且常引起漢人跟平埔族人的糾紛。 因此”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的情形在1737年戶律規定之後必定減少甚至消失。

依照《台灣府誌》的記載1711年時漢人戶數為12727 戶,丁口僅18834 人,以一戶平均四口人計算,漢人(含混血)約49088人,而此時的平埔族及非歸附原住民從1661的38萬及25萬以0。7%人口成長率計算, 則分別是54萬及35萬, 漢人(含混血)人口僅佔全台灣住民的5%。 這樣的估算雖然不夠精確, 然而漢人移民人口佔台灣人口比例不高仍是正確的。

根據清帝國宮中奏摺提到的台灣府社番人口數(註6),1766年(乾隆三十年)為66萬6380人,1768為68萬7290人,1769 年為69萬1338人,1774年(乾隆三十八年)為76萬5721人。這些數據顯現荷治時期平埔族人口以0。7%的人口成長率自然成長的結果跟清宮奏摺的數字是很接近的。

從1732年開始至1760三次開放攜眷只有三萬人不到的眷屬來台,因此漢人(含混血)人口佔全台灣住民比上升到7。6% 。 而最後一次開放則僅兩百多人,顯現台灣因為人口增加,謀生不易,加上渡海風險,以及台灣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已經很少人願意冒著危險移民到台灣。

1778年(乾隆四十二年):明令官方戶籍登記上,台灣平埔族人不再被記為「土番」或「社番」,而登記為「民」,聚落稱「民社」。1881年(光緒七年), 將台灣各縣平埔族皆劃為漢籍. 而日據初期為管理方便,在戶籍登記上又出現「生番」與「熟番」登記,日據申報戶口自動登記為「熟番」的應該是遷居近山區拒受漢化不願背祖的一群,但人口數已了了無幾。至日昭和十年六月四日,台灣總督府公佈「戶口調查」規定,改稱「生蕃」為高砂族,原「熟蕃」改為平埔族,寓賤視意味的「蕃」或「番」一名詞這才從官方文書中消失,但也造成台灣平埔族後裔考証的困難。

那麼平埔族又是怎麼漢化的? 從鄭家東寧王朝到清帝國,統治者的強勢文化加上透過開設學堂,教平埔族漢字,透過賜漢姓,賜漢人祖譜與平埔族人,以及利用稅賦及勞役上的差別讓平埔族人不得不漢化。 於是平埔族雖然擁有多數人口,但聚落型態為主的社會,缺乏大型社會組織,才會落入荷蘭、鄭家東寧王朝、清帝國等的統治。經過外來政權兩百多年的統治,因而喪失了自己的傳統文化和語言。而隨著人口的增加, 生活空間變小,以及不願意被同化,平埔族展開了族群遷移,沿海的往內地遷移,內地的往山邊遷移(註7)

1895 年清帝國割讓台灣給日本,當時台灣人口約255萬人,然當時清帝國的統治區域仍未及全台,日清和平條約第五條裡有規定寬限期間二年,給與台灣居民自由選擇留在台灣取得日本國藉成為日本國民,或把所有財產變賣而離開台灣,兩者擇取其一。實際上退離台灣者,一說約四千五百人,另一說則為六千五百人。 國藉選擇的期限過後,台灣總督府開始嚴格限制台灣中國之間的往來,清國要在台灣設領事館也加以拒絕,同時努力排除清國對台灣居民的影響。


台灣史上第一次正式的戶口調查是始於日治時代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當時的台灣人口約312萬人。其中平埔族人約46432人,高山族約11萬人, 日本人約59618人,包括中國人在內的外國人約8223人, 其他本島人近290萬人。(註8)

日本於1945年於二次大戰中戰敗投降,當時台灣人口已經成長到約690萬人,其中日本人約42萬人,外國人士 5萬多人,平埔族約7萬人,高山族約17萬人,其他台灣本島人士約619萬人。可見日本戰敗時仍有尚未漢化的平埔族人。而這些佔人口比例低的清國移民經過兩百多年與台灣平埔族的通婚,平埔族血源的比重早就超過了漢人的血源。而且歷經台灣被割讓後,這些人早認為自己是台灣人。

日治時代對台灣山地原住民仍採劃紅線封山圍堵政策,但仍尊重他們的姓氏、風俗、習慣,未強力干涉,甚至於實施土地居住權之保護;國民黨政府來台後立即下令要求他們改漢姓以達台灣全面漢化政策,目前原住民如果不是因面相輪廓更異於漢人及平埔人,尚可分辨,否則再經五十年後原住民命運會與平埔族完全相同,就是所謂變成漢人了。

國民黨政府於1949年為逃避中國共產黨的追擊,逃到台灣,跟據1956年「中華民國戶口普查報告書」逃到台灣的中國人不包括軍隊有六十四萬(註9),這裏面,女性只有二十一萬。而逃到台灣的國民黨軍隊數量根據駐台美援機構Foreign Operation Administration的1954年的調查報告約為50萬人,而1956年台灣人口為939萬(不含職業軍人,1970年前戶籍與兵籍是分開的),所以這些中國移民在1956年只佔台灣人口的 6。8%,即使加計軍隊也不過佔全台灣人口的11。5%。而這些中國移民,因女性人口不多,要通婚也勢必與台灣人通婚,經過幾代的通婚,這些中國移民的後代平埔族的血源比重又超過原有的漢人血源。

台灣目前的族群被略分為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原住民等四個族群。其中閩南人及客家人都有「中原」祖籍。2001 年馬偕醫院檢驗科主任林瑪利在國際組織抗原雜誌發表一篇研究報告,由基因等遺傳標誌分析,台灣的閩南人與客家人並不屬中原漢人。很顯然的,族譜再度被證明並不可靠(註10)。 而且閩南人及客家人遺傳特質上確屬同源,無法分別。然而在中國閩南人,聚居於平原,客家人則散居於邊緣丘陵山區,兩族之間的交往和通婚並不頻繁(註11),如此經過兩、三千年的區隔,兩族群的遺傳特質會有分化,乃是生物進化學上常見的現象。正如多數學者所主張,中國閩客兩族分屬不同遺傳族群,這是不難想像的。只是,中國閩客既屬不同族群,為何台灣閩客卻具有共同的遺傳特質? 惟一合理的解釋的就是因為台灣的閩南人及客家人皆屬平埔族漢化後被賜與漢姓及族譜, 加上清帝國時為了方便統治刻意分化操弄族群的結果。而此一現象就遺留到現在。 時至今日, 兩者之分只是語言及習慣等可以經由後天習得的特質。 東寧王朝所使用的語言是河洛語系中的泉州音系。因鄭氏籍貫為泉州,追隨者自然多閩南人尤其是泉州人。荷據時期來台的漢人亦多泉漳之人,清帝國時期台灣在未設省之前屬於福建省,而移民到台灣的羅漢腳也是泉、漳居多。因此在平埔族漢化後形成一個以閩南語為主體的社會。

除此之外,林瑪利醫師發現所有高山原住民出現的抗原種類都很少,其基因的組合歷經幾千年的歲月沒有改變,成為全世界上最純的族群,每一族所具有的不同的組合數不只有限,且有很高頻率,其中賽夏族最高,成了最純的原住民。而林醫師於2005年在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 Biology發表的論文證明台灣原住民與玻里尼西亞人母系血緣有直接相關,顯示台灣原住民與亞洲大陸的族群在冰河時期結束時即已分開, 除排玻里尼西亞人與亞洲大陸的關係。加上 Jared Diamond 於Nature (Vol。 403, 709, 2000)以”Taiwan’s Gift to the World”發表的論文都在在證明了台灣原住民乃是目前南太平洋南島語系之源。

長久以來, 大多數的台灣人都以為自己的祖先乃是清帝國時期的閩南,廣東移民。如果真有此大規模的移民,史籍上必定會有所記載,然而,卻完全沒有這樣的記載閩南廣東曾經有過大規模的移民移向台灣,而且千人萬人之數對於族群遺傳特質的改變而言仍是杯水車薪,差之千里。族群的全部取代〈Total Replacement〉非同小可,並非短短的兩、三百年可以達成, 鄭昭任博士即認為DNA漸次變異的方向所得的證據,語言的淵源關係,都代表台灣原住民昔日在歐亞大陸的移動。其經由中國內到台灣的可能性幾近於零。反之,經過印支半島中部或南部一帶由西向東或由南向北移動的可能性最大。林瑪利醫師等HLA的研究顯示今日「台灣漢人」與古越南原住民的血緣最近,而林媽利醫師長期在血型上的研究,從亞孟買血型到米田堡 ( Milten-berger) 血型比例,顯現台灣人與東南亞國家(如泰國)是近乎相同,而中國則與台灣有很大的落差。 這些結論與上述先民的移動路徑正好不謀而合。而林醫師的資料又顯示「台灣漢人」與平地原住民Pazeh(巴宰族)的HLA遺傳質十分相近,幾至不能分別(註12)。

綜上所述,目前的社會科學及醫學上的研究,都指向台灣人大多數都是平埔族漢化的後代,非來自清帝國時期的漢移民,而外來移民,只佔了少數比例。 這些移民經過幾代的通婚後,也都含有平埔族的血統。這樣的結果不僅顛覆了長期以來的刻板印象,也讓台灣人得重新思考族群的關係。因為不管是閩南人,客家人,現存的原住民,或是部分外省籍的後代,全部都是台灣原來住民的後代,只是大多數已經漢化,因此,我們要特別珍惜與保存目前原住民的傳統文化,畢竟這是多麼寶貴的文化資產。 同時,閩客的分野應該從此打破,雖然有著不同的生活習慣與語言,卻有著相同的祖源。而從荷治時期到現在,短短三百多年,台灣人從部落文化開始逐漸與現代文明接軌,強大的學習能力與環境適應力,創造出全世界第十六大的經濟體,台灣的競爭力在世界名列前矛,科技實力更是倍受推崇,這樣的成果,舉世無雙,身為台灣人豈能不自豪,豈能不向我們的原住民祖先致上崇高的敬意。

註 1: 中村孝志著、吳密察等譯〈荷蘭時代的臺灣番社戶口表〉
註 2: http://taup.yam.org.tw/PEOPLE/961117-4.htm
註 3: 陳紹馨纂修《臺灣省通志稿》,卷二‧人民志‧人口篇
註 4: 1732年(雍正十年 ) 廣東巡府鄂爾達奏請准予渡台者攜眷, 新的限制是知縣以上的文職人員必須要超過四十歲,而且沒有兒子,方可攜眷.
註 5: 中央研究院原始生產模式與歷代經營策略貳、歷代經營策略中第三節「有清時期之土地競爭及番課租稅」.
註 6: http://www.sinica.edu.tw/~pingpu/library/fulltext/npmdatabase/piah037.htm
註 7: John Robert Shepherd (1995),《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Frontier
1600- 1800》,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註 8: http://twstudy.iis.sinica.edu.tw/twstatistic50/POP/Mt49-2.xls
註 9: 中華民國戶口普查報告書 第二卷第一冊
註10: 宋代以前不准民間私修族譜,而由官方公佈,為了統治或政治目的,其祖譜往往不可靠。 明代之後,私修族譜才成風氣。 據王世慶的「台灣公私收藏族譜目錄」,1218件現有族譜及93件功德榜之中,蔣介石在1951年後編印的有835件,佔全數的63。7%;乾隆23年賜姓以前編印的只有22件,佔1。6%。 可見台灣人的族譜,至少98。4%可疑。
註11: 高木桂藏:客家:中國內的異邦人,講談社現代新書,1991
註12: http://www.wufi.org.tw/taiwan/n020729a.htm
註13: www.taiwannation.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