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香精油近來經常發生因使用不當而釀成火災爆炸意外,故本所製作本宣導影片提醒大家注意安全。片中所使用之精油並未特指某廠牌,而係針對各類精油通用性之建議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多年前薰香精油燈氣爆造成死傷,政府訂定「薰香精油產品安全規範」。陽光基金會除接到求助案,也接獲不正確使用檢舉案,基金會擔心大家淡忘教訓,提醒民眾謹慎小心使用。

陽光基金會廣宣部主任王君裳今天指出,共有11件受害者向陽光求助;其中,8歲女童對業者的訴訟以敗訴收場,至於葉姓老夫妻的訴訟,日前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維持業者無罪判決,另1受害6歲男童的家屬放棄訴訟,其他受害者與業者或私下和解,或動向不明。


 

Q:什麼是「點火式」薰香精油燈?

A:一般薰香精油(尤其是化學精油),為了加速它精油擴散在房間之內,常常會使用一種「加熱器」。因為長得很像油燈造型,所以通稱「精油薰香燈」。這些精油薰香燈,因為要加熱揮發、括香,所以採用2種方式來加熱,1.有蠟燭點火加熱或是2.用插電加熱不管是哪種加熱,都是非常危險!

 

王君裳說,肇事的薰香精油在國外原是作為「居家芳香劑」使用,成分97%以上為異丙醇(工業用酒精),受害民眾聽信業者宣稱具有醫療保健效果,受誤導在密閉空間內使用,直接點火引燃,再度添加精油時有引發火災與爆炸之虞,業者卻未標示相關警告說明。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訂出「薰香精油產品安全規範」,明文要求薰香精油含醇量濃度超過20%,不可以點火方式使用,並須於外盒清楚標示警告用語;不過,陽光基金會陸續接獲民眾檢舉,夜市地攤仍可看到直接點火的異丙醇精油產品。

王君裳說,衛生署於民國92年宣布異丙醇為對人體健康有危害物質,公告薰香精油不具療效,但未要求這類產品下架,陽光基金會提醒民眾注意,小心謹慎。